江苏省取消二手车省内流通的排放标准限制

导读 汽车已经成了大多数人生活中必备的交通工具了,随着人们对汽车需求量的加大,汽车公司也多了起来。每天都有一些车企的最新动态都颇受关注的,

汽车已经成了大多数人生活中必备的交通工具了,随着人们对汽车需求量的加大,汽车公司也多了起来。每天都有一些车企的最新动态都颇受关注的,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小编所收集到汽车资讯方面相关的信息吧

5月29日消息,日前,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其中取消了“申请机动车在本省跨设区的市迁移的,所交验的机动车应当符合迁入地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限制。即,江苏省内登记过户二手车,不再因排放标准进行限制。

据悉,自2016年,江苏各省辖市二手车迁入先后执行“国五”标准以来,全省二手车流通受限,汽车市场持续低迷,广大行企举步维艰。省汽车流通协会多次建议修订《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调整二手车迁入标准。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修正《条例》,取消了“申请机动车在本省跨设区的市迁移的,所交验的机动车应当符合迁入地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这一条款。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2019年5月20日通知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条例》修改后的相关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条例》的修改及省交警总队的通知表明,江苏省取消了二手车省内流通的排放标准限制。近日获悉,我省徐州、连云港、淮安等地已经按照以上政策,接收省内国四标准汽车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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