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最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曜,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买卖不破租赁最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你好:2、房...

大家好,我是小曜,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买卖不破租赁最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你好:

2、房屋是物权,租赁合同是债权,在一物之上债权与物权并存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即法律原则是物权大于债权,例如,在一物二卖时,若后买者(后发生的债权的债权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则先买者(先发生的债权的债权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又如,所有权人将其物出租或出借时,在承租人或借用人破产时,所有权人得取回其物。

3、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也存在例外,比如:“买卖不破租赁”。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给受让人时,受让人虽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但不能以该所有权对抗承租人的租赁权。就是说,承租人的租赁权虽为债权,但具有优先于受让人的所有权的效力。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趋向。我国《合同法》第229条所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立法表述。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