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曜,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会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单位有关规定 。
3、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尽其所能,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是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一项职责。各单位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一定的精神或者物质奖励。
对于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账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证。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证。
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这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这样做可以是会计工作衔接,保持连续性,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明确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的责任。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最重要的环节时移交和监交。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营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手册逐项点收。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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